摘要:扶助外交主要指大國或者國際組織等國際權威中心基于人道主義或國際社會整體利益而對弱小行為體或受挫行為體進行的善意援助或幫助。以改革開放和中共十八大為節點,新中國扶助外交可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實行積極的扶助政策,貫徹“一邊倒”的外交方針,維護東方社會主義陣營的團結與安全;恢復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后,堅定地站在第三世界國家一邊;在聯合國大會上闡明“三個世界”劃分理論;等等。第二個時期進行了扶助政策的根本調整,放棄了“戰爭不可避免”的觀點,認識到和平發展為時代主題;把國家利益原則作為外交的基本原則;實行對外開放;以“一國兩制”“共同開發”等思路來解決有國際背景的國家統一問題;不同任何大國結盟或建立戰略關系。第三個時期,在習近平外交思想指導下,把推動構建新型國際關系、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為對外工作的總目標。新中國扶助外交的特點是:堅守扶助外交的一貫性與堅定性;堅持扶助外交的重點和基本點,突出扶助發展中國家和周邊國家;突出扶助外交的平等性、相互性與多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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